您的位置:首页 > 公众版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5-24

浏览量: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
待”,请各部门知晓并加强政策宣传,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nhc.gov.cn/qjjys/s3594/202109/4affb1d04d0541d3becee67213fb8274.shtml)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科
2023年5月24日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