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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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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接诊医师依据患者的病情,为患者开具《住院预约单》并与病房联系,填写病房及床号,约定患者入院时间,通知病房主班护士。当无床时,接诊医师在《住院预约单》上填写患者联系方式,交病房床位主管医师按先后顺序通知患者住院。
2.急诊患者需住院时,由二线医师决定入院并联系床位,开具《住院预约单》,通知病房主班护士。如病情危重应由急诊科护士(及医生)护送患者至临床科室。病房护士接到入院通知,即准备床位、设备用物及文书。病房护士应与护送人员办好患者交接,主动热情接待患者及家属,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协助患者熟悉环境。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手术或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除急诊医学中心外跨科开《住院预约单》无效。
4.入院患者在住院处办理完住院手续后,由住院处通知接诊室,接诊人员为患者测量体温、体重,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宣传教育,护送患者到所住病房,向病房值班医师和护士交代须告知事项,病房值班医师和护士及时接诊。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请假离院,违者责任自负。
5.患者的出院事宜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提前一天通知患者或家属,做好离院准备,住院医师整理患者病历,填写出院记录。
6.原则上由主管医师开明天出院通知单和出院医嘱,个别因特殊原因必须当天出院的患者,须提前与住院处联系,并开当天出院通知单和出院医嘱,当日主班护士将出院证明、长短期医嘱单送住院处,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7.出院证明包括:(1)患者入院、出院日期;(2)患者所患疾病诊断;(3)手术或特殊治疗名称及日期;(4)患者出院医嘱;(5)建议复查日期(6)带药情况及用法。不允许开具出院后护理证明。原则上出院后不再补住院医学证明,特殊情况时,须主管医师调阅原病历核实情况后再补证明,医务部审核原病历后方可盖章。
8.出院时主管医师须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转归情况、出院后注意事项、复查时间并记录于病历。
9.患者提出自动出院要求时,主管医师须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出院可能对患者产生的影响及注意事项,记录于病历中,请患者及直系亲属签字。
10.关于出院带药 :
(1)各病区药房负责各病区出院患者的出院带药。
(2)医生开具出院带药处方时只开与本次住院治疗有关的药品。
(3)所有欠费患者,一律不开出院带药。
(4)出院患者的中药带药由中药房调剂。
出/入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