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建设项目调研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医院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要求,完成全部三级医院主要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的安装,并配套建成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现结合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业务特点,拟建设一套轻量化的大模型解析应用系统。为充分了解当前技术路径、系统功能配置、行业成熟案例及市场报价水平,保障后续采购工作科学合理、合规高效,现面向具备相应建设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公开征集前期调研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本次调研仅用于完善技术需求、优化建设方案及测算投资预算,不作为最终采购承诺,诚邀各供应商踊跃提供宝贵意见与方案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石河子红山街道北二路107号
3、项目概况:本次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建设,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医院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要求,完成全部三级医院主要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的安装部署,并配套建成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系统建设涵盖院区各主要出入口、急诊通道、住院部出入口、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专属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前端采集设备部署,后端数据处理与存储系统搭建,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的开发与运维,以及与医院现有安防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供应商须同步提供系统方案设计、设备选型与采购、系统开发部署、联调测试、试运行保障、操作培训、竣工验收配合及售后运维等全流程配套服务,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切实提升院区安全防范智能化水平,为医务人员及患者营造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
4、监控点位和存储要求:视频图像采集点位部署及视频图像留存时间严格按照《GB/T 31458—2026 医院安全防范要求》执行。
二、调研主要内容
本次调研旨在全面摸排市场技术能力、系统建设方案、服务报价体系、项目实施周期、过往同类业绩等关键信息,为后续采购方案编制提供充分依据,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1.供应商基本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如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等级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等)、核心技术人员资质及团队配置、公司经营规模、组织架构及服务覆盖范围;
2.同类项目业绩:近3年内医疗机构、政府机关、公安系统、大型企事业单位等人脸识别系统建设、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搭建、安防智能化升级等同类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系统实景截图或运行界面、项目验收证明或用户评价意见等佐证材料;
3.整体建设思路:结合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业务特点,阐述系统整体技术架构设计、人脸识别系统与人员数据库的联动机制设计、轻量化部署方案、与现有安防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融合策略,以及系统安全性设计思路,需满足《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医院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相关规范要求,并贴合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快速响应、高效协同的业务特性;
4.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服务流程说明、各阶段工作内容划分、项目团队配置及分工、项目实施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计划、现场技术服务保障方案、培训服务方案、售后运维及质保期内的响应服务承诺;
5.市场报价参考:按系统模块及服务阶段分项明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脸识别前端采集设备费、后端分析与存储设备费、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开发费、系统集成调试费、培训服务费、售后运维服务费等,请明确各分项规格参数、数量及单价;
6.项目优势与服务亮点:供应商在人脸识别算法精度与识别效率、大数据处理能力、系统轻量化部署及国产化适配能力、涉医特殊场景定制开发能力、项目紧急交付保障能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合规方案、应急预案及故障快速恢复机制等方面的突出优势与特色做法。
三、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核心产品制造商身份要求:供应商须为人脸识别前端采集设备或边缘计算分析设备的原厂制造商,或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核心设备仅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不接受纯贸易商或无技术能力的中间商;
3.具备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或信息系统集成相关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研发与系统实施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具备3年及以上人脸识别算法应用或安防智能化系统开发从业经验;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至少3个及以上医疗机构人脸识别系统建设、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搭建或安防智能化升级同类项目原厂直供或原厂主导实施的成功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合同须体现供应商为设备原厂或为原厂直接签约方);
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二次分包,核心算法及数据库须为供应商自有或合法授权使用的成熟技术方案。
四、调研资料提交要求
1. 提交资料清单
(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含公司规模、组织架构、核心技术团队介绍、研发能力说明);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系统实景截图或运行界面、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
(4)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建设初步方案(含系统整体架构设计、人脸识别前端部署方案、数据库架构设计、与院方现有系统的对接方案、数据安全保障方案、系统拓扑图及功能模块说明);
(5)项目实施计划表、培训方案、售后运维方案、分项报价明细表(设备费、开发费、集成费、培训费、运维费等);
(6)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7)核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如非原厂直投)。
2. 资料格式要求
所有资料统一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文件命名:XX公司-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建设项目调研资料),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资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调研参与资格。
3.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人脸识别算法检测报告、国产化适配证明、技术专利证书、涉医场景定制化方案亮点、对本项目建设进度的合理化建议、针对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业务特点的专项优化方案等。
五、 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调研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1803388595@qq.com
联系人:李宇恒(17881539510)
邮件主题格式:XX公司-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医高风险人员数据库建设项目调研资料+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及纸质资料送达地址将在供应商邮件报名后另行通知,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任何采购承诺,不构成契约关系,我院无需对参与方承担任何费用。
所有提交的调研资料将被保密,仅用于本项目市场分析,恕不退还。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追究责任。
本次调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93-2850377。
我院对本次调研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调整、暂停或终止活动的权利。
请各潜在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信息遗漏的,责任自负。
欢迎各优秀供应商踊跃参与!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