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 浏览次数: 日期: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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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完善医学伦理审查与监督体系,保障医疗、教学、科研活动符合伦理规范,维护受试者与患者合法权益,提升医院伦理管理水平,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聘期三年,可连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伦理委员会委员 2 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本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招聘,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一般在 40—50 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障,特殊领域专业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沟通协调能力与独立判断能力,尊重生命、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热心医学伦理与公益事业;

4.熟悉医学伦理、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或具备医学、药学、护理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5.能够按时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项目审查及相关培训,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保守工作秘密。

四、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伦理规范及相关法规,对医院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新技术新项目、临床诊疗等事项进行独立、公正的伦理审查;

2.参与伦理委员会制度建设、培训宣教、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工作;

3.审议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风险防控措施,保障受试者安全、权益与隐私;

4.对伦理审查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委员会重大事项研讨与决策;

5.完成伦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聘任待遇

1.颁发正式聘任证书,纳入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2.享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表决权、审议权、培训权及相关工作保障;

3.按照医院规定发放履职补助及会议津贴;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相结合,下载并填写《石大一附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报名表》(附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irb099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报名”,或纸质版提交医院科研科办公室(医院行政楼三楼综合办公区)。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3-2861512

联系人:闫素

特此公告。


附件.docx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6 年 08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