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研究生教育公告

石河子大学临床医学院2027年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石河子大学临床医学院2027年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临床医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确定专家名单、考核方式和内容,审核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加强对本学院材料审核、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明确工作流程、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与舆情应对)。确保本学院综合考核工作中材料审核场所、面试考核场所安全顺利使用。统筹做好本学院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推免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硕士招生专业

石河子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我院临床医学1002全日制学术学位,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医学技术(1058)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招生,非全日制专业不招生,具体目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为准。

(二)推免招生计划

石河子大学临床医学院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含专项计划)的数量不超过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程序

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以本通知公布的申请与考核程序为准。第二批次于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启动,具体办法另行发布通知。

(一)专业目录查看

请申请者查阅《石河子大学2027年推免专业招生目录》。

(二)推免生报名

1.申请者范围

获得本科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上午10:00—9月15日上午12:00。

3.报名方式:通过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

(1)仅限选择推免硕士接收方式;

(2)每人只能选择填报我院一个志愿(学院-专业-研究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选择研究领域),多次填报者将以系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

(3)报考我院的学生请加群,并备注“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便于后期通知的接收。(群号:109808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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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将符合以下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命名为“申请推免类型+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学位类型+报考专业”(示例:推免硕士张三1234专业学位临床医学),提交至邮箱:shzulcyxy@163.com;

(1)第一批次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中午12: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我校推免报名。

(2)申请材料及要求:

①《石河子大学推免招生申请登记表》,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1.石河子大学推免招生申请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2.身份证、学生证”。

③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及成绩单扫描件(命名方式:3.证件号码_姓名)。

④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4.承诺书”。

⑤学科竞赛获奖:包括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建议优先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竞赛材料。须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及获奖等级。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5.学科竞赛获奖”。如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交此项。

⑥学术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注明期刊名称及作者排序)、国家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须注明本人贡献及项目级别)等。分类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6.学术科研成果”。如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交此项。

⑦其他证明或申请材料,如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交此项。

材料提交说明:

所有材料请按分类独立命名提交。各项目内如有多份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按上述命名规则标注。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被取消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综合考核方式及要求

临床医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一)材料审核 

学院(学科专业)成立由不少于3人,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应按照本学院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审慎审核。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进一步考查。材料审核结果不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但未参加材料审核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后续的面试考核。材料审核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考生申请材料包括:

1.《石河子大学推免招生申请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及成绩单扫描件(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

4.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6.其他证明或申请材料。

(二)面试考核

学院(学科专业)成立由不少于5人,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的面试专家组。考核方式为线上的,应提前组织申请推免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面试考核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如涉及试题、试卷,需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要求执行,务必做到安全保密。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各占100分。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面试方式

本年度学院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2. 面试时间安排

第一轮面试:9月17日-9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学位点确定后通知,关注临床医学院官网);

第二轮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学位点确定后通知,关注临床医学院官网)。

(三)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

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石河子大学,石河子大学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石河子大学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在入学前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其他

各学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有上述情况的也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备,学院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由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申诉和举报渠道:

受理部门:石河子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3-2023991;

电子信箱:shzulcyxy@163.com

地    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培楼111室